2024年度九江镇在册乡村公路小额维修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4-06-14
项目概况
2024年度九江镇在册乡村公路小额维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2024-002
项目名称:2024年度九江镇在册乡村公路小额维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度九江镇在册乡村公路小额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24年度九江镇在册乡村公路小额维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视具体实施项目而定,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或结算金额累计达148万元时终止。若合同期未满,结算金额累计已达148万元,则该合同终止;若合同期满,结算金额累计未达148万元,该合同也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②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责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资信证明,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九江镇在册乡村公路小额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九江镇在册乡村公路小额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或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或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注: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还应提供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以及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5)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 A 栋)(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联系方式:0757-81866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一座1006房
联系方式:0757-82320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莲
电 话:0757-82320305
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4日